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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单位预算

2023-1-20 



南昌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3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南昌市文联”)是南昌市文学艺术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主要职责是: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服务中心工作、服务人民群众、服务艺术家为抓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履行“联络、协调、服务、指导”职能,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全面推动文艺创作,重视文艺人才培养,扎实推进协会工作,大力开展文艺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彰显省会文艺担当”和推动南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突出主题主线,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文艺界落地生根。

2.繁荣文艺创作,讲好南昌故事。

3.加强活动策划,唱响“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天下英雄城”城市品牌。

4.倡导“三个服务”,彰显文艺力量。一是服务发展大局。

5.深化文联自身改革,促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6.加强文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德艺双馨的文化昌军。

7.强化党的领导,不断增强文联组织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南昌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内设科室4个,包括办公室、文艺部、组联部、机关总支。

编制人数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实有人数3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2人,包括行政人员22人;退休人员小计15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文联收入预算总额为903.00万元,比上年增加368.08万元,增长6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03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23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南昌市文联(本级)支出预算总额为903.00万元,比上年增加368.08万元,增长68.8%。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89.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8.0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60.2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27.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2万元;项目支出14.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动,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4.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755.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2.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5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60.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0.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0.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6.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动;资本性支出0.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8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南昌市文联(本级)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7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08万元,增长25.8%。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568.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5.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59.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0.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2万元,资本性支出0.87万元。项目支出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不征收或使用政府性基金。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227.5万元,较上年增加148.88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实有资金纳入预算内。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6.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设备0.00万元。

(九)项目绩效情况

1、协会换届及活动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举办第十届三江笔会;完成南昌市文艺评论家家协会、南昌市诗歌学会换届。

2)立项依据:协会章程

3)实施主体:南昌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12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举办协会换届会议2次、举办三江笔会1次。

质量指标:选举主席团成员、理事流程的合规性100%,三江笔会规模为跨市活动100%。

时效指标:协会换届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100%,三江笔会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100%。

成本指标:协会换届会议成本5.6万元,三江笔会成本6.4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协会的正常运作,推动文艺事业发展,助力唱响“物华天宝 人杰地灵——天下英雄城”城市品牌100%。

满意度指标:参会人员满意度100%。

2、文艺内刊印刷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南昌文艺》编辑工作实施方案,每年出6期综合性文艺内部资料,含文联讯息、文艺家介绍、文学艺术作品等。

2)立项依据:《南昌文艺》编辑工作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南昌市文联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2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刊物出版期数6期。

质量指标:印刷品质量合格率≥95%。

时效指标:印刷按时完成率100%。

成本指标:印刷成本2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服务我市各文艺家协会会员,以繁荣文艺创作、宣传我市文艺成果,开展文艺交流,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推动文化大市文化强市建设100%。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9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1.94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等方面(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等方面(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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